1. |
無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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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事實理不能了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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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或錯誤的知,無始以來似覺非覺的蒙昧意志,稱無意識。死
時諸識次第攝滅入根本識—第八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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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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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實事實理不了知,乃造諸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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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本識中習氣種子開始活動,對應生起種種中陰幻象,無明與行合
起來看乃蒙昧的欲能(盲目的意志Blind will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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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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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托胎時一剎那之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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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行欲」的鼓動。心識開始活動,乃中陰幻景,直到心識極為明
瞭,能清楚了別外境,乃完成第三支「識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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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名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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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胎後,個體俱備色與非色(名)兩個要素,而六根未生成,此謂
“名色”。“名”即受、想、行、識四蘊,“色”即色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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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陰有情為孽力所驅,有情之「識」對父生貪,對母生嗔,得女
身;反之,得男身。識投胎後,與父母精卵合為一體,“名”為心
識,“色”為精卵。此時心理與生理、識與身,混為一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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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六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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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胎後,胎兒六根漸成,名六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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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名色”階段達數月,胎兒的六根發展齊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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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觸
出生後,兩三歲前,根、境、識三者有接觸,但苦、樂、捨之感覺未
明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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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受
四歲至十五歲,苦受、樂受、捨受已明瞭,但仍未起淫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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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愛
十六歲或十七歲後,由快樂之感受,產生貪愛,起淫慾,但未廣追
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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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取
年漸長大,由於貪愛,周遍馳求,努力爭取和爭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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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有
相當於人格成熟的階段,即“此生此世”一切存在及活動,能積集引
生諸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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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生
今生的存在,現世孽力,由肢體決定來生之「生」(引起當來托胎時一
剎那之識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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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|
老病死
年老、身病及死亡。指五蘊之身成熟後開始衰變為老,老而易病,病
而後開始身體不安穩,壽命敗壞,終至命盡。 |